赣州丰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篮球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FJ2025-GZ-C010)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篮球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丰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国际2号楼1204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J2025-GZ-C010
项目名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篮球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高限价:39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项) | 磋商控制价/元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篮球场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 |
438533.16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合同开工时间4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 工时间根据采购人指示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9月18日至 2025 年9月24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国际2号楼1204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现场:提供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项目报名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扫描件。 网上获取方式: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盖章的项目报名登记表(可打印手填) 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邮箱:3587881601@qq.com ,代理机构收到报名 邮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报名咨询:0797-4414665)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9月30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丰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国际2号楼1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9月30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丰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国际2号楼1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2.中选单位需在中选后7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前还需提交中标价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章贡区兴国路3号
联系方式;0797-8401311
联系人: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丰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滨江国际2号楼1204室
联系方式:0797-4414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18370858915
邮箱账号:3587881601@qq.com